《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颁布,“双区”加持为深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深圳社会组织与大湾区其他社会组织合作由来已久,在项目执行、人才培养、政策协同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立体的合作,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在满足湾区政策需求、社会服务经济发展需求、企业社会责任需求和信息沟通合作需求驱动方面,深港澳社会组织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三地由于体制机制的障碍,也面临合作模式缺位、合作资源不足、合作动力不足、信息不对称的挑战。在此发展机遇、需求和挑战下,本报告提出深圳社会组织参与大湾区建设的合作方向、合作路径和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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