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2018年度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视频会议,会议汇报了2017年相关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并规划布局2018年工作,会议由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詹成付局长主持。詹局长提出社会组织工作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要按照2018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引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持续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三是要熟练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2018年1月12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范畴,制定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表现情形等。
2018年3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批转区民政局制订的〈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杨府规〔2018〕1号),形成了系统性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办法,提高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2018年4月19日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召开2018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指导培训会,正式启动静安区2018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培训会贯彻落实“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总体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总体推进评估工作。全区共有34家社会组织自愿申报参评,包括民非28家、社团6家。
2018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物价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在贯彻落实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基础上,对本自治区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进行了细化,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准入管理,完善向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该方案有利于规范社会组织的运作管理。
2018年8月8日济南市民政局公布2018年度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单。经过审核,最终确定85家社会组织符合条件,其中5A级社会组织11家,4A级社会组织24家,3A级社会组织24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