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对和谐社会的追求就成为人们的一种重要价值取向,成为人们推崇和追求的人生状态和生活理想。和谐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的和谐思想精华,体现了人们在实践中的和谐价值观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实质上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理想的诉求,是基于国家主体、反映国家价值追求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有着丰富的内涵与要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的身心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和谐的价值观是我们的共同价值目标,它引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自身等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深刻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矛盾,科学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建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构成的社会”,即“自由人联合体”的和谐社会理想,这是对千百年来人类对社会建构价值追求的最高理论概括。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人依据自身的实践把建构和谐社会作为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体现了和谐对中国社会全面持续进步的极端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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