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主要内容是基于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FamilyPanelStudies,CFPS)数据,描述2016年中国家庭纯收入和人均家庭纯收入的水平和构成,同时基于CFPS2014,与2014年中国家庭纯收入和人均家庭纯收入的水平进行比较。我们将家庭收入按其来源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农业或非农受雇工作挣取的工资(税后)、奖金和实物形式的福利。经营性收入是指家庭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经营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包括自产自销部分),以及从事个体经营和开办私营企业获得的净利润。转移性收入是指家庭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补助、救济金)和补偿金(征地补偿金、住房拆迁补偿金)以及社会捐助(包括现金和实物)获取的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通过投资及出租土地、房屋、生产资料(如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耐用品、牲畜)等获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通过亲友的经济支持或赠予等其他途径获取的收入。
首先,我们对收入数据的清理过程进行说明。2014年和2016年的CFPS在个人问卷和家庭问卷中都调查了工资性收入,即通过个人问卷收集了每个从事受雇工作的受访者的工资性收入,同时由家庭问卷的填答者报告家庭总收入。由于大量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部分家庭问卷的填答者不一定了解外出务工家庭成员的确切收入,只能依据寄回家的工资性收入进行估计,因此通过家庭问卷调查所得的家庭工资性收入可能偏低。为了避免家庭收入被低估,在数据清理过程中,我们以家庭问卷报告的工资性收入为基础,如果遇到缺失值、0值或农村家户个人问卷加总的工资性收入高于家庭问卷报告的收入的情况,则用个人问卷工资性收入的加总值来插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电子问卷跳转的问题,CFPS2016个人问卷中主要工作的工资性收入出现了大量缺失值,我们在插补这些缺失值的基础上,利用收集和插补的个人工资性收入计算每个家庭中个人工资性收入的加总值。个人问卷中主要工作工资性收入的插补方法参见章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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