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章详细论述了服务中心风险转化的结构来源,即地方政府在民间金融领域特定制度背景中选择的混合治理结构,是经济风险向政治风险转化的重要结构性来源。换言之,在混合治理结构之下,放款人常常可能采取策略行为,启动经济风险向政治风险的转化,以谋求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实现自身风险的最小化。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面对风险转化,政府介入借贷纠纷的内在机制是什么?政府为什么要维持可能持续诱发风险的混合治理结构?政府为什么又不能从放款人要求的谈判中退出?这些问题是本章探讨的重点。
根据本书的分析框架,地方政府介入借贷纠纷的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地方政府一旦选择了初始的市场介入状态,就可能出现相应的自我强化机制,使其市场退出成本高昂,所以地方政府即使面对风险转化的可能性也难以退出市场。
下面,笔者首先分析服务中心运行过程中,越融市政府的市场退出成本如何阻碍了其对混合治理结构的转型选择;然后分析借贷纠纷出现时,经济风险向政治风险转化的一般过程,从而凸显政府难以从放款人要求的谈判中退出的现实困境;最后以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为案例,来展现政府介入借贷纠纷的具体过程和机制。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民众和政府在特定结构条件下的行为逻辑和互动模式。概括起来,民众是策略性地启动风险转化,政府是制度性地介入交易纠纷,即政府介入实质上是一种制度性或结构性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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