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及其治理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领域。在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下,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的职能也需要向其他社会主体放权,使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优化。根据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和农业与工业化、城市化关系的变化,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满足民生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农村公共服务的治理也需要相应转型,从供给导向转变为需求导向。其中较为关键的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拓展农村公共服务内容,建立和实行吸纳农民参与的农村公共服务决策制度,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机制,开辟多种资金渠道,实现农村公共服务治理的制度化与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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