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民众一直信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分配理念,这反映了人们追求资源与机会均等分配、保障公平合理的朴素情怀。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在意识形态还是在政策实践上,均很好地保障了“平等主义”的原则,而社会分配差距一直被控制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代替了“平等主义”,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区域、行业、阶层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普通民众对不断上升的分配差距表达出一定的不安甚至是不满,这些对社会和谐、政治稳定都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怀默霆,2009;李路路等,2012)。近年来,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以来的重大政策文件中均没有再提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而是代之以“更加注重公平”、“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等新表述,这些都表明分配公平与利益协调问题在当下的突出意义。
平等与公平是现代社会所倡导的重要社会理念,也是基本的社会分配原则与制度实践,但从概念范畴上讲,二者既有类似之处,又有所不同。平等更多的是从社会结果的角度来衡量,比如有价值的资源、机会在社会成员之间是否得到均等的分配,社会成员是否享有同等社会地位并在社会各领域享有同等权益。而公平则聚焦于社会分配本身,即分配的过程、原则是否合理,是否与道德、正义相符。平等不意味着公平,改革开放之前“平等主义”的理念与制度实践是对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损害;同样公平也并不意味着平等,基于才干、教育、努力等个人获致性因素所导致的收入差距被人们认为是合理、公平的。总之,平等并非人们做出规范性价值评判的标准,公平与合理才是人们评判的最终依据。因此,社会分层研究不仅要描绘不平等分配的状况,也要分析这种不平等是否公平、合理,人们是否认可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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