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人口基数最大,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失能老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劳动力人口的跨地区流动,使得传统的照护功能趋于弱化,因而老年长期护理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险。中国政府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预想通过推进社会化的老年护理服务制度来解决老年护理风险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建立介护保险时,深入研究了德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韩国设计护理保险时,也详细研究了德国和日本的制度,可见国际经验对设计本国社会福利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学界的研究深入、民意代表的强烈呼声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中国老年失能风险已经从社会问题转化为政策议题,但至今尚未形成政策议程。政策议题是指在问题性质的界定和解决方法上不同集团之间意见不一致或产生争议的问题。随着15个城市试点实践的深入,在解决长期护理问题上将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方案。因此,要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必要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和总结试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和政治精英之间达成共识,使长期护理保险尽早成为政府的政策议程。本章以未来中国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前提,以《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青岛、长春、南通、上海护理保险试点政策为基础,以吉尔伯特和特雷尔的政策分析框架为依据,对我国未来构建的护理保险制度的给付对象、筹资方式、待遇给付以及管理体系进行分析,梳理构建护理保险制度所需要的必要条件,提出设计护理保险制度时需要研究和讨论的课题,为各部门之间形成共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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