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年人口的增多和家庭照护功能的弱化,这是中日韩三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也是需要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共同因素。中国虽然还没有像日本和韩国那样设立独立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但有些地区已经开展了护理保险试点事业。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计划利用1~2年的时间,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本章主要依据伊斯顿系统理论来分析中国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环境,利用吉尔伯特和特雷尔的政策分析框架,分析中国不同城市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主要内容,比较其特点和差异。因各地都在试点之中,而且试点时间并不是很长,因而难以判断各个模式的优劣。在此只是描述各地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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