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标志着酝酿十年之久的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进入政策实践阶段。试点一年来,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总体运行平稳,但是保单总量和保费收入与市场预期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税优力度较小、受惠群体较少、抵扣流程复杂、投资者教育不足、保险公司营销投入不足等问题。2019年以来,监管部门积极组织行业机构研究论证第三支柱全国试点扩面工作,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也将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在此背景下,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要发挥试点先机和保险产品独特优势,加快优化税优制度,扩大覆盖群体,改善税优体验,丰富产品供给,加强营销推广和投资者教育,强化监管与信息披露,把握全国扩面历史发展机遇,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提速发展、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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