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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革命时期的选民财产资格与政治等级制度

    • 作者:梁茂信出版日期:2019年05月
    • 报告大小:1.26MB
    • 报告字数:35456 字所属丛书:学术共同体文库
    • 所属图书:美国早期史新论

    摘要

    在美国革命时期,开国元勋创建了以“自由”和“民主”为目标、以分权与制衡为核心基础的共和制度。它在人类历史上特别是在世界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若从自下而上的视角去审视这次革命,人们会发现,美国的政治精英们通过颁布州宪法和1787年联邦宪法,确立了以选民财产资格制度为核心的政治等级社会。面对这种历史悖论,有的美国学者认为,在美国革命时期,“人民获得了比独立之前更多的权力和自由”。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殖民地时代“由地方精英统治的”议会制度被颠覆,“普通公民越来越多地参与了政治”,因此美国革命是一场“人民的革命”。The New American NationThe Revolution in the StatesThe American Revolution:Its Characters and Limits">[2]进入21世纪以后,这种观点依然不衰。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3]但是,也有学者认为,革命时期的“政治与社会结构的变化不大”。Reviews in American History">[4]“新的宪法是要推进一个稳定的以财产为基础的社会等级制度”,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富人控制和指导的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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