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效益实现的特殊性对文化发展有重要的影响,而维权成本高就是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网络的兴起与普及,促进了知识的传播与人类文明的发展,一方面为公众利用网络作品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却使著作权人的权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20世纪末以来,我国网络侵权案接连发生,并呈现出在文字、音乐、影视和游戏等多领域蔓延的态势,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日益急切。本文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的特征入手,在分析国外有关著作权保护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的治理对策,试图在限制与合理使用中探求公众与著作权人双方利益的平衡之路,以促进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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