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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继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仅是国际经济版图浓墨重彩的一笔,更承载着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使命,成为打破内地与港澳协同治理困境、真正提升民心凝聚力的重要契机。本文以环境监察体制为切入点,对粤港澳环境治理中的预防、监督、救济协同机制进行研究,力求破解“一国两制”下跨法系环境协同治理的困境,推动运动式环境监察向规范化督责监察的转变,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监察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