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型升级是各国产业发展的必然过程,与一个国家产业发展阶段和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密切相关,有其自身发展规律。产业转型升级不可避免地出现雇员转岗转业,甚至规模性失业,对社会稳定构成风险。被裁雇员能否顺利再就业和妥善安置关系到产业转型升级的成败,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先后经历了多次产业转型升级过程,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相关立法、专项资金、被裁雇员就业安置操作规范等法律制度体系。在立法方面,先后经历了无法可依、立法实施到立法配套等阶段。在专项资金设立方面,美国设立了贸易调整基金,欧洲设立了欧盟全球化调整基金,为在产业转型升级中被裁雇员的就业和安置提供了资金保障。在实施操作层面,发达国家采取了失业预防、被裁员工干预、劳动关系解除与经济补偿、定制性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做法:一是通过失业预警系统提前预测失业规模,预先做好转岗培训等准备,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二是对被裁员工进行干预,由工会组织与企业对被裁雇员数量进行协商,对被裁雇员提供咨询指导与职业规划,为失业者指明再就业的方向;三是企业与被裁雇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四是对被裁雇员开展定制性职业技能培训,选择适合的培训课程,有效提升了其再就业能力;五是根据失业者技能和职业倾向,提供定制性职业介绍和再就业服务。这些做法在发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我国在化解产能过剩中做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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