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对钢铁和煤炭两大重点行业的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人向何处去”是其中的焦点问题。化解过剩产能中难免产生职工转岗、失业、再就业等诸多问题。实现职工的平稳分流和妥善安置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也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继续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将“妥善推进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作为今后就业工作的重点。本章从我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安置面临的形势入手,阐述了职工就业安置的主要目标、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与未来影响等现状,重点论述了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安置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其主要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章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是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梳理和阐述经济调整中政府促进就业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我国化解过剩产能的现状及对就业的影响;第四、五两个部分为本章的重点,全面分析我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就业安置的现状、问题和原因;第六部分具体包括化解过剩产能中促进就业的总体思路、主要政策方向和具体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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