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读学校作为我国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担负着教育和矫治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基本任务,应该发挥普通学校不具备的行为矫治和犯罪预防作用。但是,当下一些工读学校一味淡化“工读”色彩,向普通学校靠拢,不少地方政府也忽视工读学校的建立和发展,形成了一种很不正常的“去工读化”现象。这种现象偏离了工读学校的教育定位,损害了对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及时矫治,动摇了工读学校独立存在、独特发展的基础。笔者认为,只有还工读学校的本来面目,坚持工读学校的“工读”定位,才能促进工读学校的健康发展。纠正“去工读化”现象,根本上有赖于完善关于工读学校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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