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孤残弃婴、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有福利院,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大量流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缓和社会矛盾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有福利院作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主要承担者和执行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改革和发展问题事关我国约60万孤残儿童和事实上无父母抚养的儿童,以及日益增加的、数量庞大的老龄人口的根本福祉。本文以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为例,认为国有福利院改革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建设和谐社会相适应,必须以政府作为强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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