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地理位置与自然地貌使其气候深受东亚季风影响,风向、温度、降水随季节交替变化较大。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全年平均气温偏低。黑龙江省自然灾害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集中与不均衡的特点,主要包括春旱、夏涝、秋霜冻、风雹等。黑龙江省自然灾害具有频发、高发、交替连发、受灾面积大等特征。近年来,黑龙江省从政策规划、气象监测、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了灾害治理体制机制,提高了灾害防治能力。但是,黑龙江省灾害治理部门与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模式,不断发展变化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形势,不断拓展延伸的职能与任务之间,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环节与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全球气候变化及经济社会发展对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黑龙江省应着力“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