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辽宁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按照中央指导思想和各项文件的指示,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发展县域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为了以发展县域经济为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继续加大了对发展县域经济的政策支持和各项工作的投入,尤其是加大了建设资金的支持,并于2006年4月6日同时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为辽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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