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支柱政策框架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的双支柱政策框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具体协调中逐渐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创新,对双支柱政策框架的更新与完善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在中国人民银行发挥金融管理主体职能的框架下,需要进一步细化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作用范围,明确中央银行内部具体实施部门之间的权限以及完善配合的协同机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兼顾宏观审慎政策考量,明确两者的联系及相互影响,实现政策的前后衔接和相互补充。同时,厘清政策边界,增强靶向调控能力。当货币政策的实施受汇率制度、资本流动以及不完善的政策传导机制等因素影响时,也可以使用宏观审慎政策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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