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近年来,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体制改革和富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的进程中,上海和北京作为中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两个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发展变化对于其他地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本报告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为基础,通过对近年来北京市、上海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变化的考察,并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准确把握北京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增加北京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建议。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分类,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收入,生产性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非生产性收入包括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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