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约束,当地方政府形成自身独特利益时,它们便不会完全听令于中央政府,其中意识形态钳制的削弱和中央与地方政府信息的不对称及地方利益偏好的差异共同导致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指令进行“选择性执行”。在这种结构下,如何去理解地方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性?要知道社会治理创新并不能像经济治理创新那样会直接带来地方财政的增长;相反,它通常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为代价的;而相比之下,GDP的增长才是上级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核心。一个稳定的制度现象背后一定存在稳定的制度激励,在这一章中,笔者主要考察地方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组织决策,换言之就是看究竟是什么样的政府会选择跟进中央创新社会治理的政令,而这种“跟进”又是由何种机制所激励和诱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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