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活化”理论视角侧重于强调在既定空间中,地方生态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为不可分离关系,且认为地方经济的重建内嵌于地方社会的重构,这种嵌入性或可视为经济社会行动“制度性嵌入”(Nee&Ingram,1998)的一个扩大版。结合国内的乡村建设实际,在某种程度上,从“美丽乡村”建设时期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诉求,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诉求,既体现出承继发展关系,也体现出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新态势。与此同时,这些诉求本身的发展转变,不仅彰显于“生态、经济、文化、社会、政治”五位一体的齐步发展,也彰显在致力于“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这“五个不可少”的谋篇布局。这类实践探索本身已多多少少折射出“地域活化”的建设和发展思路,尽管它们之间的内涵并非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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