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总是随创新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亦然。互联网金融近年来蓬勃发展,从电子商务的兴起,到第三方支付家喻户晓,再到缺乏底层技术的互联网集资乱象,互联网金融进入了从技术创新、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良性发展轨道。2013年余额宝等创新型产品就开启了互联网金融快速奔跑模式,同时也开启了对互联网金融协调监管的大门。从2014年起,几乎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或相关文件均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所提及,直至2017年对P2P、ICO、现金贷等模式的强监管,整个金融领域的监管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监管过程中已经开始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来助力日益复杂的监管体系。基于目前的监管技术而言,主要面临立法与相关政策落后于实践、征信体系不够健全、数据共享和标准化处于发展初期、信息技术风险日益凸显等四方面的挑战,未来的监管应充分利用新技术,把互联网金融监管纳入整体金融监管的范畴,形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共同进步的双轮驱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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