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立及其相关立法和监管实践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在国内法中,网络中立脱胎于反垄断法的核心设施理论,但却扩张了适用条件,因此无论在立法还是监管实践中都遇到了很大的争议,该等争议阻碍了网络中立的现实应用,并且在很长时间都难以得到有效克服。另一方面,网络中立就意味着内容和应用服务的自由流动,这与世贸组织法律中开放服务贸易的理念不谋而合。虽然网络中立目前在服务贸易法律架构中受到诸多限制,但随着西方电信法对网络中立原则的吸收,网络中立很有可能会成为今后国际贸易法中互联网贸易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美国和欧盟网络中立路径的基本确定,我国相关国际贸易法研究必须要考察这种局面对世界贸易法律架构的影响,并对之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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