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斯坦看来,公民参与是让原本被排除在政治、经济过程外,没有发表意见、影响决策权力的民众,为政府的政策及提案给予建议,政府有计划地将其纳入未来的政策实践中。“民众参与为民众基于主权的认知与实践,透过公民意识的觉醒,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导向,对政府的作为及政策可以得到充分的信息,同时也有健全的参与管道,付出自己的感情、知识、意识与行动,以影响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的一种自发性的公民行动。”而学者格拉斯认为“民众参与是提供一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让民众可以参与政府决策或规划的过程”。在社区公共事务领域,公民参与也称为公民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