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当时我们在研究法律文化、法治文化问题的时候,一些学者有过忧虑:法律文化、法治文化这些问题的研究会不会像某些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一样是短命的,像一阵风一样一刮就过了?20多年的实践证明,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的研究不但没有凋萎,而且越来越有生命力。为什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文化、法治文化是一个实践着的事物,凡是实践着的事物总是有生命力的。只要中国的法治事业不停止,法律文化的研究活动、法治文化的活动就不会中止。尽管法律文化或者说“法治文化”在实践中已经进行了多年,但对它的理论研究还很缺乏,尤其是对于法治文化的研究。因此,本文想就法治文化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谈一下个人的认识,求教于方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