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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协定》对北极油气资源区域法律机制的影响

    摘要

    《巴黎协定》在气候变化法制上有长足的发展,北极作为气候变化敏感区,《巴黎协定》无疑会对北极地区油气资源的开发产生重要影响。协定签署后,北极国家采取不同措施响应《巴黎协定》,体现了不同的保护与开发取向。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这一举措,虽然会对北极地区化石能源开发多边合作机制的形成造成冲击,但并不会影响整个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受限的大趋势。北极地区未来将呈现以建立公海保护区为限制开发的重要手段,以科研合作为加强开发合作的重要途径,并可能会达成区域性限制开发协议的趋势。气候变化国际法制的发展正在进入新时期,我国应从战略高度重视北极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积极承担在全球包括北极地区在内气候变化应对议题上的责任,实质参与到北极地区的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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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董跃:董跃,男,博士,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
    戚鹏:戚鹏,男,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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