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案例十二 湖南妇联: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

    摘要

    2000年,湖南省在修订《村委会选举办法》时,对村委会妇女成员名额问题进行了硬性规定:“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使《村委会组织法》中“保证村委会班子中有适当女性当选”的规定更为细化。随后,湖南省妇联与湖南省民政厅又作了政策补充,在2001年第五届、2005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村委会换届中保证村委会班子中有适当女性成员的意见》、《关于确保妇女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更为详尽的措施,明确规定换届选举中确保女性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的原则要求。 <<
    >>
    作者简介
    卻继红: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