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和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标,2007年国务院第24号文《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框架。2008年国办131号文《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2009年中央财政已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551亿元,2010年到位资金为765亿元。2011年拟安排资金1030亿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仅受到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而且落到了实处。在《2009~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规划》中,云南省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31。5万套,占全国的比重为6。1%。廉租住房建设总任务在西部地区仅次于四川省,在全国排在第四位(依次为黑龙江省、吉林省、四川省、云南省)。2009年12月,课题组对云南省廉租住房建设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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