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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利用文化资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路径探讨

    摘要

    国外文化创意研究以译介的方式进入中国,还有一些学者也关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国际论坛等途径与中国学界交流,直接对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提出建议,其中一些专家的观点颇具建设性。

    英国“创意经济之父”约翰·霍金斯认为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与他本人倡导的创意经济不完全一致,但发展态势良好。他认为欧美有几点经验可供借鉴,一是培训支持。英国政府成立了创意产业的培训委员会。二是自主制定产业政策。比如美国和欧洲,产业政策都是由各下属产业自主讨论制定的,而不是政府牵头制定,每个行业都会做自己的政策研究。三是鼓励竞争。一个公开和公平的市场非常重要,政府在其中可以发挥一定作用。比如政府可以在电视台和制作商之间设立公平的买卖条款,以规范创意产业交易行为。四是政府的公共角色。比如政府要对一些行业内领先的艺术、设计、博物馆等团体进行资金支持。他还建议,可以开发一些和孔庙相关的工艺品,或者开设孔子文化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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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陈镭: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首都文化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北京市文艺学会秘书长。主要从事文艺理论、文化理论、城市文化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资本与文化创意产业。出版《文化资本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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