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首先对北京城市文化的“资本化”做出界定,然后对北京城市发展的文化资本储备进行梳理,将文化资本分为物质形式、精神形式和被制度保证的文化资本三个大类,其中被制度保证的文化资本主要是指北京在国际社会取得的各种与文化有关的世界称号、头衔、专业认证和举办大型国际文化活动的资质、资历等,也包括国家和北京市授予单位和个人的类似资格。对这一部分文化资本的区分是遵循布尔迪厄关于三个文化资本类型的划分原则,也是因为制度保证的文化资本是联系主客观的东西,不能简单地归入物质或精神形式之列。被认可的文化资本正如商业领域的品牌、名牌一样,可以超越商品本身的价值,被城市规划设计者和文化创意企业所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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