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要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法治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后,通过专业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实践中,生态环境修复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解决。例如,修复费用归属不统一、执行不到位,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管理的问题等。在有效修复与费用之间要保持一个平衡。另外,当前诉讼中的环境修复制度未对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程序做出规定,对此,应该通过立法进行完善。要强化预防措施,树立修复司法理念。对修复性司法的运行要进行监督,要多项措施并举。除了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并严格环境资源专家库的准入程序,确保环境资源专家的相关权利外,还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环境公益基金制度,保障判决后生态修复义务能够得以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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