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市的建设往往侵占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对原来生态系统应有的水、植被和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占用和破坏,因此,在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生态规划中,要运用生态学原理并遵循城市生态规划原则,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各项用地与各种社会经济建设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并能动地调控城市生态中的景观要素,提高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质量,使之和谐相容和可持续发展。要考虑如何补偿生态的问题,即如何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所造成的自然资源的损耗、污染物的排放及生态品质的恶化进行补偿,进而减少对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维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