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中国经济法治三十年(1978~2008)

    摘要

    “中国经济法治”,是指规范经济活动、调整其中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定与实施过程。因此,中国经济法治范畴的涵盖范围是广泛的,主要包括规范财产关系和交易活动的民法制定与实施,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的商法制定与实施,以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法制定与实施。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活动根据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进行,由作为政府部门附属的企业来实施。作为生产和交易承担者的企业,并无独立的经济法律地位,也无自主经营自由交易的权利。因此,在计划经济的运行机制中,没有经济法律发挥作用的空间,经济法律完全是计划经济活动中的多余之物。在这样一种经济社会的制度环境中,自然谈不上经济法治。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法治得以自觉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经济环境,只能是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环境。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活动运行的制度机制,经济法治取代计划机制的过程,是从我国开始改革开放之时真正开始的。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尽管当时所确立的经济体制并不叫作“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也没有明确经济法治的制度建构目标,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的法制建设中,其实就已经蕴含了经济法治的因子。可以说,本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治的生成与发展,其实在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之前,就已经在经济活动和法律生活中植根形成。 <<

    >>
    作者简介
    陈甦: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党委书记,研究员。
    席月民:席月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常鹏翱:常鹏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管育鹰:管育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