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刚刚实施的一段时间里,学校尤其是城市学校里教师会产生几个疑问:城市学校能够对乡村教育起到辐射效应和支持作用,然而城市学校能从乡村学校中获得什么资源和信息吗?对于城市学校而言,农村教育的“惠”和“利”在何处彰显呢?如果这样的困境得不到及时回应,恐怕城乡教育之间推动“合作”和“沟通”就很难继续走下去。
列维-斯特劳斯曾言,所有的社会可分为“食人肉风俗”和“吐人肉风俗”,前者坚信处理具有危险能力之人,最好的办法是将他们吃掉,有助于化其有害性为有利性;后者把那些具有危险性的人排斥在外,把那些人永久的或者暂时的孤立起来,使他们失去与其他同胞接触的机会(列维-斯特劳斯,2000:506)。很显然,按照这个逻辑推论,我们不需要像“吐人肉风俗”的社会那样把那些危险的人完全封闭起来,因为我们不应该抛弃任何一个有可能转化为安全的“危险分子”,这就如同我们不应该抛弃我国城乡二元对立时期的农村学校一样。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选择把他们“吃掉”以消化掉其身上的“有害性”呢?城市学校基于自身在资源配置等方面积累的先天优势,无视农村学校自身的优势和机遇,在城乡交往中有意无意地体现出话语霸权,往往以帮手的姿态出现在合作之中,这就如同我们面对现实中出现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就是县城教育”言论时的眉头紧蹙一般。在中乐县的城乡教育一体化中,我们看到了县城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之间建立的各种“强弱合作”模式,这或许是处理那些“危险分子”的可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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