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把治污减排指标从预期性指标转变为具有管控效力的约束性指标,使得治污减排的约束性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实践证明,强化政府责任、逐层分解任务是实现“十一五”时期中国环境保护取得了重大进展的保障,而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共进。更为重要的是,环境领域国家立法的突破性进展为如期实现“十一五”环境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也要看到,中国的环境现状是“局部有所改善,整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强化了减排目标,将以环保“十二五”专项规划来进一步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将会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强化环境质量改善、防范环境风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四大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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