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管理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第六届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9年获“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南北极法律问题。2013年、2017年分别入选中国北极黄河站科学考察队和中国南极长城站科学考察队。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重大专项(20VHQ00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际法视角下的中国北极航线战略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海洋法视角下的北极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国家级课题,主持多项省部级极地研究课题,并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研究成果奖。2007年以来,在极地研究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开拓性的研究,代表作有《海洋法视角下的北极法律问题研究》(著作获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国际法视角下的中国北极航线战略研究》、《北极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国际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