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3年调入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现为研究员。曾赴欧美游学。2002年,参与创办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并担任所长至今。梁治平教授被誉为“法律文化论的开创者”,其代表性著作有《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法辨》、《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法律的文化解释》(编)等,其中,《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被评为“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