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3年2月22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绿色金融蓝皮书: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绿色金融蓝皮书:中国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
蓝皮书指出,面对日益紧迫的气候变化和环境议题,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缺乏共同的标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难以达成、能力建设不能满足需求、受国际政治不确定因素影响等方面。
1. 缺乏共同的标准
国际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可为国际绿色投融资活动提供一套通用的项目国际合作语言,既是界定和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的必要依据,也是帮助市场参与者识别绿色资产的重要参考。由于各经济体的发展阶段不同,在全球气候变化上,各主体的责任和角色不同,绿色金融在全球标准统一上仍存在协调困难。目前,具有一定国际认可度的绿色金融标准主要聚焦绿色债券和环境信息披露方面。
在绿色债券标准方面,主要有国际金融机构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和国家政府机构发布的针对国内的绿色债券标准。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和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的气候债券原则提供了自愿性质的国际通用绿色债券相关发行标准,但其支持项目范围和详细程度并不一致。就国家政府机构发行的绿色债券标准而言,欧洲绿色债券标准的关注重点在于气候变化减缓和气候变化适应,而中国的绿色债券指引和目录的关注领域在于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以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就环境信息披露标准而言,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金融稳定委员会、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等机构提供了原则性和框架性的可持续披露标准,不同的信息披露标准影响了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绿色金融标准的详细程度、约束范围、权威性和适用性具有明显的差异。这些众多不一致的绿色金融标准增加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沟通成本和壁垒,也造成了绿色资本跨国流动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进程。
2. 发展中国家的诉求难以达成
全球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如何满足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投融资需求。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地理位置受气候变化影响明显,而经济条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限制了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双边和多边机构提供的气候资金。尽管发达国家承诺到2025年每年共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和动员1000亿美元的公共和私人气候资金,但2019年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和动员的气候资金总额仅为796亿美元(见图12),与其承诺的目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气候融资在2019年有较大的增长,但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融资则有所下降。而且,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接受的大部分是贷款和其他非赠款工具,这进一步加剧了其债务负担。这体现了发达国家并未完全兑现承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在国际社会共同发声的窗口,难以呼吁或督促发达国家兑现承诺。
3. 能力建设不能满足需求
当前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就政策设计、环境信息披露方法、气候风险应对、数据平台搭建等开展能力建设,但当前绿色金融能力建设仍不能满足需求。例如,绿色金融能力存在区域不平衡,现有的绿色金融能力共建项目主要由经济基础较好或具有完善资本市场的经济体主导,缺乏对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和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建设需求的关注。除此之外,随着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能源行业转型的需求受到关注,近年来生物多样性金融和转型金融的提出和快速发展反映了当前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需要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来满足可持续转型过程中的多样化需求。
4. 受国际政治不确定因素影响
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然而,受政治等外部因素影响,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受阻。例如,受美国政党之间不同执政倾向影响,美国对发展绿色金融甚至更为广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存在反复,其政策导向并不一致,使其难以影响伙伴国家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受俄乌冲突影响,国际社会意识形态的割裂加剧,增加了国家之间合作活动的正常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等国际公共卫生事件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各国采取的防疫措施减少了国家间人员的流动,国际来往受到影响。近年来国际议题的涌现使各国将精力转向民生问题,难以保持对可持续发展的一致贯彻,政治和公共事件等外部客观环境因素减缓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进程。
(参见《绿色金融蓝皮书: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 p117~119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