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2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共同富裕蓝皮书:中国共同富裕研究报告(2022)》。
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看,想要通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坚持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要求——共同发展
确保所有区域的发展水平都能够得到提高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继续推动中国重要先发地区的经济增长是确保整体区域和国家综合实力提升的基础条件,也是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也要高度重视数量众多的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实现共同富裕的角度看,这部分地区的发展是未来制约共同富裕目标顺利实现的重中之重。就如同全面脱贫目标要求全国所有的贫困村都能够顺利脱贫,共同富裕目标的最终实现也必然要求所有的欠发达地区都能够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否则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很难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
从这一角度分析,这就是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艰巨挑战。例如,在中国目前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中,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下的有200多个,其中5万人以下的有100多个,这些县大多集中于中部与西部地区,自身“造血”功能实际上已经大半丧失,如何让这部分地区也能够达到共同富裕的水平将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面临的巨大挑战。因此,共同富裕目标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重视先发地区的继续引领发展,也要重视欠发达地区的共同发展。
(二)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方法——共建发展
欠发达地区摆脱欠发达状态固然需要政府以及发达地区的帮助,但就如同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全面脱贫曾经提出的要重视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一样,想要让中国数量众多的欠发达地区都能够摆脱欠发达状态,也必须高度重视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然而,对发达地区而言,由于此类地区发展基础好、发展水平高,其发展能力是比较强的,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并无太大难题。但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不具有区位优势的欠发达地区而言,如何培育自身的内生发展能力则同样值得深入研究。
根据中国贫困地区全面脱贫的宝贵经验,在帮助欠发达地区通过培育内生发展能力来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关键在于具有市场竞争力产业的培育。一方面应该着力构建不同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体系,鼓励欠发达地区根据产业分工体系的结构和需求以及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来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尽快培育自身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结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积极作用,设立引导不同地区之间的合作平台,加快不同地区之间形成深度合作的产业分工体系,同时针对欠发达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精准制定科学的发展能力培育方案,有效支持这些地区积极培育自身的发展能力。
(三)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共享发展
除了发展问题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问题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破解的另外一个难题。从实践看,提高发展水平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是并行不悖的。但是,中国过去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发展水平的提高并不一定会导致区域发展差距的缩小,甚至还可能会出现暂时的区域发展差距扩大。针对这一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长远来看,我们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来确保区域发展差距能够被稳定缩小,这就要求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充分体现共享发展理念,构建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不断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同时,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让所有区域都有机会分享发展的成果。同时,也应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精准性,让所有区域既能够获得一定的利益分享,也能够得到与自己发展付出相匹配的额外利益。另一方面,要继续探索地方之间的利益补偿制度尤其是流域之间的生态补偿制度。近几年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加速、双碳目标被正式提出,区域之间的生态补偿问题已经逐渐成为重点问题,党中央也高度重视生态补偿制度建设问题,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后,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也逐渐驶入快车道。但从目前各地发展实际看,生态补偿的具体标准、具体模式与补偿思路还有待完善。
(参见《共同富裕蓝皮书:中国共同富裕研究报告(2022)》p56-5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