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22年12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了第14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2):落实“双碳”目标的政策和实践》。《报告》指出,
第一,欧洲议会于2022年6月22日通过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文本主要是针对除欧盟成员国、已与EU ETS实现链接的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等)之外的所有国家;涵盖行业为钢铁、铝、化肥、水泥、化学品、聚合物、电力七大行业;征税范围包含直接和间接碳排放,涵盖二氧化碳(CO2)、一氧化二氮(N2O)和全氟碳化物(PFCS)三种温室气体;执行方式主要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两个阶段,其中过渡期为2023~2026年,出口商只具有申报义务,不需要购买配额凭证,正式实施是从2027年开始,出口商需要根据其产品碳排放向CBAM机构购买CBAM证书;执行价格以EU ETS每周配额拍卖价格的平均值为依据;允许出口商以支付的显性碳价(如在碳市场、碳税等制度下支付的价格)抵消CBAM价格。
第二,2018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的“直接+间接”碳排放为8059.37万吨,中国对欧盟出口的CBAM六个行业“直接+间接”碳排放占比为19.09%,其中中国对欧盟出口的化学品的“直接+间接”碳排放最多,达到501.99万吨,而除了考虑行业的“直接+间接”碳排放,还要考虑行业上游产品的碳排放,2018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的隐含碳排放为4.24亿吨,占到中国出口隐含碳总额的13.32%,中国对欧盟出口的CBAM行业隐含碳为4618.51万吨,占中国对欧盟出口隐含碳排放的10. 89%。
第三,在CBAM现行覆盖行业范围和碳排放范围下,若以70欧元/吨碳即80 美元/吨碳的碳价征税,中国出口将因欧盟征税而损失12.31亿美元。而当CBAM 覆盖行业不变,碳排放范围由“直接+间接”碳排放扩大到隐含碳排放,在同等税率下中国出口将被征税36.95亿美元,是未扩展之前的3倍多。
面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中国可以从政治和技术两方面综合进行应对。政治上,依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WTO相关条款等,坚决反对欧盟的单边措施,维护多边磋商机制,推进多边治理进程;技术上,将反制碳关税纳入双边经贸关系、全球治理总体框架, 实施综合反制。
(参见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2):落实“双碳”目标的政策和实践》p113-12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