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11)》是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和深圳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撰,由业内专家、理论工作者、教学科研人员和社会实践者共同撰写的关于深圳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形势的最新成果。本报告通过收集第一手资料和实地调研等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深圳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特征、相关问题以及变化趋势,探索了深圳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业、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基本规律和发展模式,并通过趋势预测和对比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对于深圳市社会发展来说,201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既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年,深圳市首次召开专题社会建设大会,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对此,总报告立足深圳经济特区30年发展道路,从社会建设的角度,回答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的三大命题:而立之年,深圳立起来什么?因何而立?迎接30周年,深圳要做什么?未来30年,深圳还要干什么?报告还针对深圳社会建设领域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分析。社会建设的主体方面,报告从承接政府职能、购买服务、税收管理等多方面深入分析社会组织在推进深圳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社会建设的载体方面,报告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卫生事业发展、医疗保障制度、人口均衡发展、社会福利服务、慈善事业发展、低保家庭收入核定、社工制度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探讨深圳市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社会建设的重点群体方面,报告重点关注了原住居民生活质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等工作。报告还从深莞惠民政事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的可能性、现状和发展趋势方面,提出加快区域社会建设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报告认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启动之年,也是深圳市社会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但同时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压力也进一步增加,未来深圳社会建设工作的重点应当是:寻找和跟踪社会风险源,通过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将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