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联合投资 | ||||
英 文 名: | Co-investment of Government Sponsored Venture Capital Fund of Funds | ||||
作 者: | 李建良 | ||||
I S B N: | 978-7-5097-7531-8 | ||||
丛 书 名: |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丛书 | ||||
关 键 词: | 中国 基金 创业投资 投资准则 |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联合投资是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设定投资准则,与商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对早期创新型企业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联合投资宜采取“项目对项目”和“同时联合投资”的紧密型模式,其投资准则的设定应考虑以早期创新型企业为投资对象;限定单笔最高投资额;引导基金与合作伙伴每笔联合投资的出资比例不超过1∶1,且按“同等条件”进行“同时联合投资”;等等。而具体操作规程设计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联合投资合作伙伴的资质条件界定和筛选流程设计;二是联合投资合作双方在项目筛选评估、投资决策、交易结构安排、投资后管理和投资退出全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其他双边合作关系的界定及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