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定位需要进行新的调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幸福指数的价值和意义越发凸显。本报告在对幸福指数概念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依据所构建的客观福祉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政府公开的统计数据对中国2006~2010年的客观福祉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客观福祉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2010年较2006年增长了37。1%,年均增长9。3%。五年间,社会福祉和环境福祉提升幅度较大,与2006年相比分别提升了88。3%和64。3%。中国客观福祉的省际差距十分明显。各年份客观福祉总分最高的省份与总分最低省份之间的差距在3。5~4。5倍,这种差距在各个分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最高差距达到了6。5倍。从各区域客观福祉评价结果来看,各年度均呈现出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依次递减的趋势。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差距最大,其次是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差距;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东北地区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差距较小。五年期间,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差距呈减小的趋势。本报告试图为全面评价“十一五”期间中国社会的进步、诊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考察宏观政策对客观福祉的影响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