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中国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1) | ||||
英 文 名: | ANNUAL REPORT ON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GREEN FINANCE IN CHINA (2021) | ||||
作 者: | 刘倩黎峥 王遥 | ||||
I S B N: | 978-7-5201-8747-3 | ||||
丛 书 名: | 绿色金融蓝皮书 | ||||
关 键 词: | 绿色金融 粤港澳大湾区 碳中和 |
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持续扩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发挥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的重要举措。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构建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为地方绿色金融的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当前,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地方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绿色金融已经从探索期逐步迈进了过渡期,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创新引领作用突出,为推动各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基础存在差异,全国31个省份的绿色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的空间失衡,亟须构建更完善的区域协同与市场资源交互的发展新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评估课题组于2018年开始发布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通过分析梳理影响绿色金融发展的诸多因素,形成指标体系以客观评价全国31个省份的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并构建数据库进行相关数据的积累和迭代。本报告在此前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结合一年来各地绿色金融发展新措施、新成效,更新优化了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的指标体系,重点总结全国31个省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产品和服务创新、区域交流合作方面的发展成效,探索绿色金融与政府财政能力、宏观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发展程度、社会发展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的关联性,为我国各地区规划绿色金融发展蓝图、确定自身发展方向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本报告通过既有指标体系,经过客观的数据分析给出全国31个省份绿色金融发展的评分结果,按照相应得分划分不同的梯队层次,并在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进行比较分析,对评价周期内各省份的绿色金融发展进行全方位评估,得出以下结论。从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总得分的地区分布来看,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所在的广东、浙江、江西、新疆、贵州、甘肃等省份均表现较好,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为发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求较为迫切的省份大部分位于第一梯队,西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华东地区各省份之间的分数差异较大,东北三省由于政策推动力度不足等原因位于第三梯队,西藏地区由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的局限,排名靠后。从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的政策和市场不同指标得分来看,部分省份的绿色金融政策得分与市场实践状况相差较大,暴露出绿色金融政策落地性不足、与地方实际结合不够充分、政策实施效果存在滞后性等问题和现象。
总体上看,全国31个省份均已发布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其中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所在的6个省份在政策机制创新方面较为领先;各省份发布的绿色金融政策中涉及绿色信贷和债券贴息、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风险担保或补充基金等实质性激励政策,对推动绿色金融产品落地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已建成的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还较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学术和市场活动有所减少,并由线下转为线上,对市场主体的便利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相关性研究结果显示,政策推动得分仅与生态环境质量存在强正相关关系,而与政府财政能力、宏观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发展程度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关联性不高;市场效果得分与政府财政能力、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状况、生态环境质量均存在较强正相关关系。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总体上已经形成层次分明、发展各有特点的城市群。在绿色金融领域,粤港澳大湾区各节点城市在政策体系构建、金融产品和服务实践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广州、深圳、香港和澳门等重要节点城市在区域绿色金融合作领域也做出了诸多尝试,初步构建了资源共享的绿色金融平台。由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等机制体制方面的差异,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存在着法制、税收、货币体系、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推动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绿色金融机构集聚,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互联互通;明确大湾区内各城市的绿色金融功能定位,优化各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
金融体系可以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投融资、支持地方实现“两碳”目标的重要手段,未来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