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双赢的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立意高远,它包括环境保护,又高于环保运动,志在避免重蹈“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覆辙;通过转变思想观念,调整政策法规,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展绿色科技,在增进社会福祉的同时,实现生态健康、环境良好、资源永续,逐步化解文明与自然的冲突,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本书通过改进“ECI2010”评价体系,从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和转移贡献五个方面着手,对2009年各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作出评价,并展开了较2010年更为深入的分析。与2010年的评价方法不同,本书新增“转移贡献”为二级指标,以增强评价的公平性;尝试进行非线性的相关性分析,力图从趋势的视角寻找发展态势的转变。与2010年的评价方法相同,本书全部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对生态和环境进行了区分,突出生态系统活力和大尺度环境质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同时,把协调程度作为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评价结果显示,各省域生态文明指数的得分差距明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社会发展和协调程度普遍进步。而由地表水体质量、空气质量和土地质量构成的大尺度环境质量指标继续显现总体退步态势,应该引起警觉,并着力加以扭转。分析表明,协调程度、社会发展和生态活力的进步,支撑了我国各省域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但多数省份环境质量略有退步。各省份的转移贡献,由于各有所长,对各省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影响不大。各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大致可划分为六大类型,各类型均有比较优势,同时也有某些方面的问题。各省份应立足优势,弥补不足,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