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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与风险:马克思财产理论的逻辑与方法论自觉

书   名: 财产与风险:马克思财产理论的逻辑与方法论自觉
英 文 名: Property and Risk:The Logic of Marx’s Property Theory and Methodological Consciousness
作   者: 刘长军
I S B N: 978-7-5201-3781-2
丛 书 名: 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
关 键 词:  马克思主义 理论研究 财产与风险

中文摘要

古往今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财产既是安定、繁荣、富强、有序、文明的晴雨表,也是暴力、革命、战乱、动荡、冲突的指示器。

两千多年来,传统中国财产权利是相当“贫困”的:哲学意义上财产理念不清晰、财产权界不明确,思想文化意义上重义轻利,经济学意义上物的稀缺匮乏,法学意义上权利不完整不完全、财产法律制度不健全和司法保障救济不畅,社会学意义上财产关系不稳定不协调,政治学意义上财产权利难以摆脱行政权力的频繁渗透干预侵蚀和掠夺,等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虽然,人性的塑造和道德的教化遏制了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从而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稀缺匮乏,专制集权所颁布的法规政令和旧式纲常名教一定意义上调和了财产关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复杂变迁和人口压力的不断增大,“贫困”的财产权利终究带来了重重风险:丛林法则盛行、暴力革命不绝于缕、王朝更替周而复始,祸乱天下恶性循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对经历了曲折的认知和不一样的感怀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来说,“财产”蕴含着特别的含义、寄托着人们复杂的感情,因而一直是民众、学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时至今日,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在财产理念、财产逻辑与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关系上所存在的种种误读与误解,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一系列模糊的、片面的、不科学的认识,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掣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人思想观念的每一次解放、改革开放事业的每一次跨越式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最终实现,都与超越对这一问题原有认识中的藩篱息息相关。其一,在改革开放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传统计划经济思维和苏联教条主义的影响,人们往往不加辨析地把“私有财产”等同于资本主义,把“公有财产”等同于社会主义,把马克思财产理论与“消灭私有财产”画上等号,甚至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作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一个重要标准。这种理论上的重大误区,导致了我们实践中的重大失误,社会经济不能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其二,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今天,随着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任务的重新界定、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利益关系结构的变革和财产数量的激增,一方面,人们的财产观念认识与财产占有事实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财产与罪恶相关到财产正当性和财产权利的复归;从几乎没有个人财产的观念到追求财产欲望的释放和创造财产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占有、支配财产到财产性收入的形成以及个人财产的急剧分化;等等。另一方面,在财产的归属、价值诉求、意义、治理路径以及最终指向方面又出现了一系列的混乱,财产的制度安排和出路等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

鉴于此,回到马克思原初语境,“批判与超越”既有域内外财产现实与理论,对财产问题进行深入的前提性审视和“元思考”,建构以马克思财产理论为基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产理论体系正当其时。“财产与风险:马克思财产理论的逻辑与方法论自觉”既是一个科学社会主义财产理论层面上的跨学科的新的重要理论课题,也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重大现实问题,其理论实质是梳理资本逻辑、市场关系、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理念所引致的现代财产问题“从何处来”和“往何处去”的逻辑,探讨现代财产权利与社会风险防控治理之间的关系,揭示现代风险防控和财产治理的一般方法论原则。无疑,这一内在逻辑与方法论原则对阐明“资本在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经济社会转型、财产权利“贫困”的传统资源以及突破一定程度上由此而来的当下中国财产治理困境,规避关于中国财产问题实质及其解释上的或被纯思辨化,或被西方化,或被错误的财产价值理念所扭曲的倾向,有效抵御绝对平均主义、全盘私有化等各种“左”和右的财产观的冲击,进而为科学社会主义财产观的树立、风险的防控和当代中国财产问题的有效治理,提供重要的方法论启示。

应当承认,在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的历史进程中,在封建等级特权的废除、私有财产权制度的确立、产业革命的迅猛发展、一定意义上圈地运动的蓬勃兴起、自由放任主义财产逻辑滥觞等因素综合作用下,资本主义仿佛使用法术一样从地下唤出巨大财富,西欧实现了持续和快速的经济增长,在社会财富总量、经济结构、人均实际收入等方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显著变化。细微察之,保护和增进现代财富的自由放任主义理念,虽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社会的普遍诉求,但其反映资产阶级利益诉求、为资本主义经济保驾护航的本性,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绝对的和失控的资本权利,致使贫困、疾病、异化与现代财富相伴,动荡、暴力、罪恶与社会秩序联姻。遗憾的是,面对19世纪上半叶西欧现代社会财产问题及其所引致的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内在矛盾和冲突“从何处来”和“往何处去”,进入“终结阶段”的德国传统“思辨性”财产理论学说,沦落为资本辩护士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粗陋的、平均主义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财产改良学说,以及根本否定现代生产力和财产效率的浪漫主义,保护关税、拒斥“资本逻辑”的民族主义,傲慢的民粹主义,极端的国家主义,庸俗经济学、重商主义、重农主义、激进主义、复古的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等财产学说,却不能做出深刻的元思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失语”“失效”“错位”状态。显而易见,“财产与风险:马克思财产理论的逻辑与方法论自觉”就是对西欧财产现实“原本”与理论“副本”“批判与超越”的结晶,这一“批判与超越”的有机统一直接体现在马克思财产理论的建构过程中。

从总体上看,马克思对这一重大财产现实与理论问题的“批判与超越”也是一个逐渐深化、逻辑递升、不断精确的过程。其一,对现代社会财产问题的哲学追问。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遇到要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物质利益问题表达机制不畅,特别是自由报刊的缺失、近代“开明立法”对贫民习惯权利的剥夺、官僚行政治理的失效等旧制度的弊端与现代国家本身的缺陷综合作用,导致了普鲁士市场化初期摩塞尔河沿岸地区“贫困状况的普遍性”,进而昭示出争取财产的历史权利(政治解放)和实现人的权利的终极价值归宿(人的解放)。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对现代财产问题“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与法”的哲学追问与解答,开辟了从政治经济学入手解剖现代社会的理论致思路径。其二,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共产党宣言》问世,马克思实现了对现代财产问题的唯物史观解答。对现代财产分化的异化劳动根源及其归宿的揭示以及在唯物史观构建过程中对现代财产问题的方法论阐释,是科学的财产理论初步创立的标志。马克思阐明了“财产”范畴与现实财产运动之间的辩证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为科学的财产理论初步创立的最终完成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其三,马克思的财产逻辑与方法论系统的建构。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运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系统,揭示了人类社会财产运动的一般规律和现代社会财产运动的特殊规律,从内容到形式上与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全面、科学地回答了包括西欧社会财产问题在内的整个人类社会财产问题“从何处来”和“往何处去”。

在马克思的财产理论看来,只有透过现象层面物或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深入本质层面人与人间的关系,才能正确把握财产的本质;正确把握财产的属性和尺度,既可以阐明财产的有用性、稀缺性与可界定性等本质属性,又可以揭示财产尺度从劳动时间向自由时间转化及其哲学意蕴;只有全面分析财产与财富、财产权利之间的关系,才能揭示财产运动的特点、规律及其趋势。关注西欧社会财产现实,反思批判对其形形色色的理论回应,科学回答西欧现代社会财产问题“从何处来”和“往何处去”,在对财产现实“原本”和理论“副本”“批判与超越”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下,马克思建构起科学的财产理论学说。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进程中,对存在“类似语境”“人类共有性社会财产问题”的当代中国来说,形成高度的马克思财产理论方法论自觉,有助于正确认识、全面把握中国财产问题实质,树立科学的财产价值观、去财产理论学说上的“中心主义特别是西方中心主义”,批判性介入财产现实,“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规避中国财产问题出路探讨上的或被纯思辨化,或被西方化,或被错误的财产价值观所扭曲的倾向,进而实现对当代中国财产问题的有效治理。

显而易见,如果说批判前人类社会的私有财产,特别是批判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财产运动的规律和特点,构成马克思财产理论学说的逻辑基点;那么,超越资本主义社会财产现实与逻辑,探讨带有其脱胎而来的旧社会的痕迹,从而必然表现为在一定程度上被限制在“资产阶级法权”框架内的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关于财产一般和市场经济一般等方面的界说,关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驾驭资本逻辑、调节财产关系和对市场经济手段的运用(为发展生产力),构建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就构成了马克思财产理论学说的价值归宿。其“超越”主要有三:一是关于市场经济的二重性与社会主义发展和驾驭市场经济的界说。在马克思的原初语境中,市场经济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双重属性:一方面,市场经济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形成和最终确立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演变发展密切相关。市场经济的双重属性昭示,处于从资本主义向未来共产主义过渡进程中的社会主义社会既要保留、利用和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又要警惕市场经济要素的资本属性,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处理市场与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时,要尽可能把市场经济的规则限制在经济生活领域,限制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方面,最大限度规避其负面效应。二是关于财产效率视域中的“人本”意蕴方面的内容,亦即财产稀缺与财产效率、财产快速增加过程中财产利益关系协调、财产效率所蕴含的重视财产源和价值归宿上的“人本”内蕴。在资本还占据统治地位的世界历史时代,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要充分利用后发优势降低发展的成本,减少社会因财产急剧增加而引起的动荡。为此,不仅要发展生产、扩大流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平等竞争等,以扩大财产的总量,而且要特别注意财产快速增加过程中财产利益关系的协调。所以,必须把发展财产尤其是发展股份制形式的财产与遏制作为资本的财产对劳动产权利益的侵害有机统一起来,把向资本主义学习与超越资本主义有机统一起来,把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平衡“金山银山”财富与“绿水青山”财富、财富的“人本”价值归宿之间的关系)有机统一起来,走出一条“驾驭资本逻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是关于市场伦理意蕴,以及构建和完善合理的财产流通秩序方面的内容。在现代社会大工业革命进程中最终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市场流通同资本关系密切,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资本因素,特别是体现出劳动与资本交换这一不合理的一面。但是不应该否认,“流通,就它的每个因素来说,尤其是就它的总体来说,是一定的历史产物”,因而市场流通具有一定的自然历史属性。鉴于此,我们既不能否定市场流通的资本属性的一面,从而把市场流通限定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方面;也不能否定市场流通的革命性作用:市场流通不仅满足了人们的某种需要,扩大了人们的视野和交往,而且推进了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在“突破特权、等级、地域和人身束缚,瓦解古代共同体,促进世界交往的形成,扬弃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社会和呼唤人的个性与自由全面发展的新社会”方面发挥着革命性作用。清晰界定市场流通的内在属性(自由、平等、所有权),厘清市场流通秩序的伦理意蕴(信用、契约),可有效规避虚假市场行为,从而更好地发展和驾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唯此,才能提出和解释“财产与风险”这一横亘在人类社会的时代课题。

毫无疑问,作为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财产理论学说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当代中国,特别是在有序财产关系法治化治理、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财产创造模式、财产利益关系的有效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就步入新时代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代中国而言,端正发展理念、健全经济体制、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改革中冲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滞,有效协调财产快速增加过程中财产利益关系,构建和完善合理的财产流通秩序,从而真正实现在财产生产、占有、分配和流通方面的公平正义,是最大的现实。虽然我们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GDP总量跃升至世界第二,社会财富总量大幅度增加,但同时也存在着经济和财产良性发展的羁绊:财产法权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财产占有、控制、交易和收益等行为还没有被纳入法治化治理轨道上来,以致存在一些侵权、权钱交易、内部人控制、权力与资本联姻等非法非正常“致富”途径,从而导致市场经济秩序和财产秩序混乱;经济快速发展、财产快速增加的方式不科学,在资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场作用界定不清晰不协调,发展质量不高效益不好,绿色发展理念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全要素生产率意识特别是人力资源要素生产率优先意识有待强化,等等;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问题,社会财产总量快速增加之后的财产利益关系不和谐、不协调以及由此而来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等等。问题的提出就是对问题的解答。对存在资本在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类似语境”和“人类共有性社会财产问题”的当代中国来说,在中国化的马克思财产理论指导下,从财产权利入手解析社会风险,实现有序财产关系法治化治理,不断协调财产利益关系,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财产创造模式,把“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财产制度建设和财产法治治理的各个方面,才能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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