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中国农户的借贷与信用担保(1930~2010) | ||||
英 文 名: | FARMER’S LOAN AND CREDIT GUARANTEE SYSTEM IN CHINA (1930-2010) | ||||
作 者: | 赵学军 | ||||
I S B N: | 978-7-5201-3842-0 | ||||
丛 书 名: | |||||
关 键 词: | 中国 信用担保 农户借贷 借贷渠道 担保制度 1930~2010 |
本书主要讨论中国农户借贷需求的历史变迁、农户借贷渠道的历史变迁、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对农户借贷的影响,以期为破解农户在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难问题提供政策思路。
20世纪30年代以来,农户借贷需求的特征有:不同经济状况的农户借贷需求倾向不同,比较富余家庭生产性借贷需求较多,贫穷家庭生活性借贷需求较多;农户的经营理念决定其借贷需求倾向,比较富余的农户有余财、有时间扩大生产经营,生产性借贷需求倾向比较鲜明,而比较贫穷的农户首先需要生存,生活性借贷需求更为强烈。总体而言,农户借贷需求一直是以生活性借贷需求为主体,生产性借贷需求居于次要地位;农户借贷需求变迁的趋势是生活性借贷需求逐渐下降,而生产性借贷需求逐渐上升。
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农村信用合作化的高潮时,国家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一度成为农户借贷的主要渠道,但也只是昙花一现,而其他时期私人借贷才是农户借贷的主渠道,几乎没有变化。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农户选择借贷渠道与信用担保条件密切相关。以生活性借贷需求为主的农户借贷需求,特征是需求很急、金额较少,需要在极短的时间里获得钱物,以渡过难关。急切借贷的农户又往往是信用担保条件不足者。在相对封闭的传统村社,农户的人际网络、社会关系、少量财产等,是他能够提供的信用担保。农户的这些信用担保还需要评估,而私人借贷体系评估农户的信用担保几乎不需付出时间与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借贷体系比正规金融机构更具优势。因此,农户在借贷渠道的选择上,首先会选择能够在短时间内接受自己信用担保的私人借贷体系,而且常常能够得到满足。正规金融机构在面对借贷农户的借款金额小、借贷成本高、信用担保不足状况时,可能或拖延时日,或不予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自然不是农户借债的首选目标。
中国农户借贷活动一直受制于信用担保制度。信用担保制度与农户借贷活动是相生相克的。信用担保是在借贷活动中产生的,为借贷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信用担保制度是借贷关系的安全保障机制,能够维护借贷活动的正常进行,增进社会的总体福利。中国信用担保史及借贷史表明,信用担保制度为借贷活动而生。另外,信用担保制度与信贷活动又是相克的,信用担保制度制约着信贷活动。有效的信用担保制度,能够保障借贷活动有序进行。而效率低下或不健全的信用担保制度,则会阻碍信贷活动,降低社会的总福利。如果社会信用担保制度不能有效防范借贷风险,授信者将减少或不再授信,信贷活动将萎缩。反过来,信贷活动减少,会进一步减少对信用担保的需求,从而不利于信用担保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的信用担保制度源远流长,在历史上与小农经济状态下的农户借贷活动基本适应。但20世纪50年代后,信用担保制度的历史出现巨大的转折。在农村社会经济制度发生天翻地覆的巨变后,传统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再能够适应社会现实,而新的、有效的信用担保制度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来,造成农户信用担保的困境。当代农村的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农村信用担保与农户借贷处于相克的境地,而不是良性循环的相生。破解农户借贷难题的出路,在于尽快完善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健全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