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中国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构研究 | ||||
英 文 名: |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ong-term Care Service System in China | ||||
作 者: | 戴卫东 | ||||
I S B N: | 978-7-5201-3245-9 | ||||
丛 书 名: | |||||
关 键 词: | 中国 卫生服务 研究报告 老年人 护理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结构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老年人生活逐渐空巢化、女性就业结构职业化、疾病结构慢性病化、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贫困化等一系列社会现象发生了短时期内难以逆转的变化。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养老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人口老龄化下老年人失能问题囿于“多化并举”已经演变成一个新的社会风险,而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离“安全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以人为本”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执政理念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老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都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十九大报告更是强调要“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16年6月,《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定位基本明晰下来,一是传统的养老服务概念发展为新型的长期护理理念,二是财政专项拨款和福彩基金支持措施为社会保险筹资政策所取代。尽管目前全国15个城市开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但社会保险只是解决筹资的主要渠道,核心在于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长期护理保险是舶来品。从荷兰1968年最早推行《特殊医疗费用支出法》算起,至今才有半个世纪。此后,以色列(1986年)、德国(1995年)、卢森堡(1998年)、日本(2000年)和韩国(2008年)相继颁布长期护理保险法案,以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社会风险。50年来,各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直处于不断推进和改革之中。长期护理也因此成为许多国家政府和学术界高度关注的时代主题。整体上来说,相比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我国学术界的研究才开始在摸索中起步。
发达国家之所以要建立一个新的长期护理保险,是因为这些国家和政府将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老年人失能风险看作继进入工业化社会的疾病风险、收入风险、工伤风险之后又一个新的社会风险。那么,我国现阶段产生了失能风险吗?答案是肯定的。权威统计数据表明,到2015年底我国失能老年人口有4000多万人,其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有1200多万人。此外,1亿多名老年慢性病患者正逐渐迈入失能老年人的行列。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失能老年人规模在2040年前后达到顶峰。通过选取大数据和实施社会调查,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定量研究等方法,我们发现现有养老服务体系还不能有效地应对这个社会风险,存在亟待完善的一系列问题:首先,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总量大,且呈现较大的地区间差异和时间上的差异;其次,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严重失衡,居家、社区和机构三种照护方式存在资金支持、专业护工、“医养结合”以及优惠政策落实等多维困境;最后,不同经济类型区养老机构面临的困难有很多相同点,也有各自的不同之处,政策制定和创新的空间很大,等等。
如何建立健全一个完整、有效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学界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纵观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历程,以及“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倡导的“小政府,大社会”的主旋律要求,我国养老服务正在向“家庭责任主导,国家责任兜底,市场和社会责任强化,个人责任介入”方向迈进。研究发现,我国老年福利的多元主体走向呈现V型责任态势,这是本课题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创新。
在全面深入地分析国内外长期护理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基础上,本课题提炼出中国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构建的八大原则:单独筹资建制,全覆盖低水平,居家服务优先,整合医养资源,体现个人责任,注重社会公平,分步实施推进,以及配套体系先行。进而,创新性提出“行政与准入系统、筹资与负担系统、服务与支付系统、风控与质量系统”八大系统,从政策制定与责任部门、参保对象与受益人员、保费缴纳与待遇支付、申请程序与等级认定、服务内容与供给体系、基金管理与结算办法、医养融合与信息化建设、风险控制与质量监管16个方面,即运用“八大系统,十六支柱”框架来建构中国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我国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直击养老服务资金短缺、服务质量低的两大难题,推进民营养老机构的成长;缓解“社会性住院”压力,推动“新医改”创新;创造1000多万个养老服务就业岗位,“人口红利”消失后可增加7000多万名潜在劳动力供给,促进16万亿元养老服务产业“规模经济”的形成,激发商业保险经济的活力,从而开辟“新常态”下经济的新增长点;更重要的是减轻老年贫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规避国家人口政策可能产生的政治风险。